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826988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12—8226155
通讯地址:易县朝阳西路县政府东侧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北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074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海泡石无机复合矿物纤维加工项目 | 易县白马乡七里庄村 | 河北省易县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 |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450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000m2,实验室建筑面积50m2,原料堆场(库)建筑面积200m2,成品堆场(库)建筑面积200 m2。项目休息室租赁厂区北侧独立院落。年产海泡石无机复合矿物纤维1800吨。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体建构筑物利用已有厂房,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对厂房打隔断墙,将生产车间加长,工程量较小、且施工期短。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施工固体废物。 1、扬尘:在施工期间,通过采取围挡、洒水等措施。2、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①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②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③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以保证其在正常工况下工作;④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一定要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⑤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3、施工期产生少量的固体废物、生活废水,固体废物及时清运,送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生活污水泼洒地面抑尘。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废气 项目粉碎机出料——管道输送——2次风力搅拌混合工序为全封闭过程,无废气排放。粉碎机进料口和第2次旋风分离器尾气口会产生含尘废气。为防止废气排放污染大气环境,项目将全部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中,将第2次旋风分离器尾气口封闭连接至1台布袋除尘设施,并在粉碎机进料口处设置1个集气罩,经管道连接到上述布袋除尘设施。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分离器出料落入封闭的成品料库,人工袋装储存。②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项目厂区内无浴室、食堂,厕所为防渗旱厕),全部泼洒地面,不外排。项目旱厕作防渗处理,旱厕污物定期清掏,处理后作为肥料施于农田。③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粉碎机、旋风分离器、各种风机等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对机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设减震基础等防治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夜间不生产。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和除尘灰。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厂房内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点,由建设单位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处理。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及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