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38-365365体育在线公开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
(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公共资源领域配置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证公共资源配置流程透明。
(三)明确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本地、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在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股室所按照掌握信息的情况分别公开。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公开的范围。本方案所称公共资源配置,是指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主要包括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机关采购、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均应依法予以公开。各股室所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并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二)公开的责任主体和重点内容。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和规划核实信息由审批部门(用地、综合、监察)负责公开,投资编制规划和机关大额开支信息由财务室负责公开;信访排处情况由信访办公开;执法事项由法制办负责公开;测绘情况由设计所负责公开。
1.规划工作,易县中心城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总体城市设计及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的编制单位,需在网上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在报送审批之前应将规划方案在网上进行30天公示,规划方案报批后也应在网上进行不少于30天的批后公布。(责任股室:用地股)
2.机关采购。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责任股室:办公室和财务室)
3.项目招标投标。主要公开规划编制单位的招投标项目内容。(责任股室:财务室)
(三)探索建立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制度。逐步把骗取不良行为的信息纳入“黑名单”,相关信息由业务股室分别公开。(责任股室:综合管理股)
(四)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政务客户端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开展在线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按照要求一些信息要及时交互至信用中国(河北保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托“信用保定”“信用河北”网站及时予以公开。
(五)强化公开时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报县政务公开办。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确保任务逐项得到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时效、交易平台掌握信息报送和公开情况等。每年要将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做好考核评估。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开职责的,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