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旅游文物管理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县政府通知要求,做好我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我局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通过多种有效渠道及时规范向民众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工作任务
1、全面梳理明确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我县下发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有关文件和上级关于衔接下发权力事项通知要求,排除无依据权力事项,整理汇总准确权力事项,做到无遗漏无差项。
2、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批准服务和批准结果材料。对我局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审批结果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形成条理清晰,内容清楚的审批指南。
3、通过多种有效渠道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批准服务和批准结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我县政务服务平台和我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开更新项目信息;二是将所有审批事项纳入与新成立的县行政审批局交接清单中,对接审批局对外公开平台;三是对项目咨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口头宣传,发放办事指南。
三、组织保障
1、成立组织。
成立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各股室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我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对公开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公开项目信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该保守的国家秘密坚决保守住。
二是后续监管到位。局领导小组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责任人整改,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有效性。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并及时应对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