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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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06月04日关于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2018-06-04 15:01: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易县旭昌水泥制品厂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砌块生产项目、易县鑫亿普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节能炉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06月04日---2018年06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826988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12—8226155                                                                                         
        通讯地址:易县朝阳西路县政府东侧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北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074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砌块生产项目 易县高村镇八里庄村 易县旭昌水泥制品厂 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6%。占地面积及建设内容:项目占地6380m2(9.57亩),总建筑面积1140m2,其中生产车间220m2、原料库400m2、养护线400m2、办公室30m2、配件库10m2、职工休息室80m2。生产规模:年产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砌块1500万块(396000平方米)。
 
 
 
 
 
 
 
 
 
 
 
 
1、扬尘污染主要为施工车辆在运输和装卸材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土方回填和原材料堆存时在风力作用下产生的二次扬尘。为了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本项目拟采取以下述措施: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设置专门施工道路,要在工地出口处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要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洒渣土外运车辆应覆盖,严禁沿路遗洒;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遮盖剂等措施防止扬尘;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等。2、加强施工期的管理,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购买商品混凝土,避免使用混凝土搅拌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运营期(1) ①水泥筒仓上料工序粉尘
水泥筒仓上料工序即水泥由泵车打入筒仓时,筒仓中的粉尘会从仓顶呼吸孔排至大气。项目共计2条生产线,分别配置2座60t水泥筒仓,2座筒仓的呼吸孔分别由管道引至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②配料、搅拌、粉碎工序粉尘
2条生产线配料、搅拌工序均在密闭生产车间进行,车间设水喷淋装置,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由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筒仓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
粉碎工序在密闭原料库内进行,库内上喷淋设施,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生产线配料、搅拌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同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  石粉由密闭散装车运至生产车间原料区。由于风力的作用,在石粉的装卸、堆存、中转过程中会产生扬尘。石粉装卸、堆存均在密闭车间进行,且库房安装水喷淋装置;石粉转运过程进行湿式降尘处理。(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喷雾降尘用水和养护用水全部蒸发消耗,不产生地表径流,不外排。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内不设宿舍和食堂,使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水质简单且水量较小,主要用于厂区绿化及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原料装卸过程中的噪声和搅拌机、制砖机、粉碎机等生产设备及处理设施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4)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砌块成型产生的废料,收集后均直接回用于生产;厂区产生的不合格砌块,经粉碎工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专人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处统一处理。
2 生产节能炉具技改项目 易县南山南村村南 易县鑫亿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47.62%。主要建设内容:(1)新增喷漆、烤漆房以及配套设施。(2)新增喷塑、固化房以及配套设施。(3)新增抛丸机一台。生产规模:年生产销售炉具6000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主要为加热炉烟气、抛丸粉尘、喷漆和烤漆产生有机废气、喷塑产生粉尘以及喷塑固化产生有机废气。
(1) 加热炉烟气 项目设天然气加热炉。天然气是清洁能源,加热炉烟气和其对应的供热工序生产线废气共用一套环保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 抛丸粉尘 抛丸粉尘主要产生于涂装之前的抛丸处理工序,拟建项目抛丸在密闭抛丸房内进行,设备配套除尘净化系统将丸料与粉尘分离,粉尘随气流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喷粉废气  喷粉过程中喷粉经喷粉线回收装置回收后废气外排。粉末喷涂过程是在喷粉房内进行的,该房体完全封闭,且呈负压,通过风机将房体内未喷上工件的粉末吸入回收系统,项目回收装置采用滤芯除尘器。(4)喷粉烘干 项目喷粉烘干用热由天然气加热炉提供热源,烘干废气经废气净化装置(等离子+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5)本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与晾漆工序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进入一套活性炭装置+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本项目不新增新的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新的生活污水。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抛丸机等生产设备的运行,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和厂界围墙、绿篱隔声消音作用。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喷粉工序回收的塑粉;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废漆桶;喷漆处理过程产生的漆渣。喷粉工序回收的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废漆桶和漆渣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更换后的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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