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易县民政事业发展情况
2016年,易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民政局确定的重点工作,坚持重点突出、全面推进,较圆满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一、坚持“两线合一”兜底脱贫,健全城乡救助体系
(一)全力推进城乡低保重新认定工作。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线同步提高“两线合一”工作机制,于今年3月29日召开了全县民政工作会议,重点安排对城乡低保实施全面核查,出台《易县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实施方案》,会后与各乡镇签定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核查标准和程序;落实按户施保、阳光听证,彻底解决了“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并按时提高补差标准。
(二)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不断完善,救灾能力不断提高。
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投资300万元建设救灾仓库一座,现已完成招投标进入施工阶段。根据今年灾情,及时查灾核灾,适时下拨救灾款和部分救灾物资,确保了受灾群众的生活不出现非正常问题。
(三)积极开展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出台《易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和《易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救助标准、人员范围和程序。出台《易县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审核、审批工作,目前已完成审批。
(四)特困供养对象管理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对象工作管理力度,确保特困供养对象享受应有待遇。现我县执行分散供养标准4020元/年,集中供养6000元/年,年发放特困供养经费1000万元。
(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保障工作。主动对县城和乡镇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投资610万元,建设占地7.4亩,总建筑面积1800㎡床位100张,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弃婴保障及社会化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易县救助管理站。
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一)双拥共建工作。“八一”、“春节”期间由县领导带队,慰问走访13个驻易部队,并带去慰问金和部队慰问品,召开军地座谈会,帮助部队排忧解难。由局领导带队,走访慰问一至四级因战、因公在乡伤残军人,走访慰问抗日老战士,并对部分生活困难的抗日老战士给予困难补助。
(二)优待抚恤工作。按时足额发放440名义务兵优待金340万元。按时发放全县6000多名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3164万元。积极开展“解三难”和“光荣工程”,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做好2800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健康体检工作。投资680万元征地7亩对东旮旯陵园进行维修改建,成为我县又一处环境优美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安置工作。2016年共接收退役义务兵241人,并为其办理了报到及落户手续,全部录入了数据库。出台我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安置,并按时发放各项资金。积极开展退役士兵电工和汽车驾驶技能培训,共培训128人。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继续加大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并对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加强中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运营安全及入住老人安度晚年。二是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现有养老机构5家,床位550张。三是建设华宇时代新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所,现已完成规划设计,年底投入使用。完成七个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支持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56个。
四、加强依法行政,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殡葬管理工作。完成了殡仪馆搬迁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与京煤太行多次磋商,就土地借用达成协议,完成道路设计、勘测,现正在进行殡仪馆整体规划设计、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登记管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把好审批登记关,全年共审批社会组织34个,完成年检31个。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婚姻登记6173对,收养登记3例,登记合格率100%,档案归档率达100%。完成安格庄乡南头村更名为易水湖村的审批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数据的补录、核实工作,确保按时统计入库。对42个村的标村、街路牌、门牌等地名标志进行招标制作。募捐工作。积极开展福利彩票销售工作,探索新的销售方式,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2800多万元,为募集社会公益金做出了贡献。积极开展福彩助学,为10余名困难大学生发放助学金4万多元。老龄工作。扎实推进“助老健康御险”活动,出资22万元为全县8000余名老人投保;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出资3万元慰问高龄特困老人60名,全年发放高龄津贴64.8万元。扶贫工作。成立两个工作队,分包紫荆关镇南款村和恩村,做到吃住在村与单位工作脱钩,访贫问苦,扎实工作,全年共为两村解决各类帮扶资金10万元。